基础部上报发展党员程序

作者:admin2014/06/12 10:15

    1、学生向所在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,并参加党校培训班取得党校结业证书。
    2、按照“一年级教育考察,二、三年级培养发展”的原则,对学生思想、品行、成绩、表现等几方面进行考察,班主任、辅导员在班级进行广泛的意见征集向支部上报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    3、党支部经过系部团委讨论和征集学生座谈会的意见,对学生各方进行综合考评讨论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,指定有关党员做他的培养联系人,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支部上交思想汇报材料。
    4、确定发展对象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培养教育后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学生座谈会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讨论,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。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(同学和老师)对发展对象的意见,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等情况,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汇报,并经支委会讨论予以确认。 
    5、认真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和开好支部大会。《入党志愿书》应由本人认真填写。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内容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。准备政审材料,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、手续完备的可公示,公示无异义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。 
    6、召开全体党员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,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决议,逐个讨论和表决,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后上报院总支。 
    7、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,做进一步的考察。召开党委会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逐个审议和表决。 
    8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对他们思想、学习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,学生定期递交思想汇报。支部及时考察其思想动向。经过一年教育考察,学生上交转正申请,支委会经讨论合格认为其具备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标准后,公示。公示合格后上报院党委 
    9、经院党委开会讨论批准后,成为中共正式党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