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2日,公共教学部第二党支部开展学习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的会议,会议由支部书记于良杰主持,支部全体党员参会。
专题学习会议上,于良杰书记带领大家围绕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的内容展开学习。该《办法》的发布和实施是加强党员管理、提升党组织纯洁性的重要举措。此举深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,旨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政治可靠、素质优良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,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。《办法》严格依据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原则、方式和具体程序。其中,对党员的日常表现、理想信念、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,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在日常生活中严格按照党的标准行动。
根据《办法》,处置方式主要包括限期改正、劝其退党和除名三种。其中,对于存在思想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,给予限期改正的机会;对于严重违法违纪或有损党的形象和利益的党员,则采取劝其退党或直接除名的措施。《办法》还细化了每种处置方式的适用情况及操作流程,强调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保持公正和透明。《办法》特别提出了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,如因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参与党的活动等,体现了党组织的人文关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。《办法》的出台是新时代下加强党的建设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要措施,它不仅是对党员个体的约束和激励,更是对整个党组织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提升。
通过此次学习,各位党员同志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办法有了清晰的认识,一致认为应该增强党性意识,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